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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首问负责制

2018年10月01日 17:01  点击:[]


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首问负责制是针对校内师生对我部门机构职责分工和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工作制度。

一、有关人员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科室及负责人员。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部门领导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相关科室办理。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科室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于来投诉、问询的师生,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八、对群众的投诉、问询的问题,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师生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师生满意。

九、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首问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首问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师生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十、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意见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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