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海河园校区)报告厅及多功能厅安全规章制度
一、报告厅及多功能厅管理人员是本场地安全管理责任人。应随时保持室内设施设备清洁整齐、定期检查及时报修,注重场地内环境卫生。
二、组织者(教学院系及职能部门)在使用报告厅及多功能厅时,应做到进出有序、避免拥挤,场地内设施设备不乱动。
三、未经管理者同意,组织者(教学院系及职能部门)不得私自乱接电源。
四、报告厅操作间及多功能厅操作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闲人免进。
五、进入报告厅及多功能厅者要注意卫生,举止文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禁止吸烟,禁吃食物,禁止使用明火。
六、进入报告厅及多功能厅与会者要听从组织者(教学院系及职能部门)的指挥,按照指定位置做好。如遇突发情况,管理者及组织者要协调配合做好及时有序的疏散工作。
七、按照规程申请使用厅内设备。发现物品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做好及时维修。损坏物品由组织者(教学院系及职能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蓄意破坏者按校规校纪对其追究责任。
八、组织者(教学院系及职能部门)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使用物品后,要及时物归原状。
九、无上级主管领导批示,报告厅及多功能厅设备不允许外借或外移。
十、定期核对场地内物品情况,发现破损(桌、椅)做好安置及备案,以便为跟新替换做好依据。如发现丢失或门窗损坏等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给主管领导。
十一、场地使用完毕后按照操作流程依次关闭相关设备,切断场地内所有电源,关闭及检查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